銅陵市示范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條件
2023-05-18 10:26:29 來源:一大把網站
摘要: 對于申報銅陵市示范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的相關條件流程等問題,如果有不明白的問題可以隨時咨詢小編:
對于申報銅陵市示范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的相關條件流程等問題,如果有不明白的問題可以隨時咨詢小編:
銅陵市示范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條件:
符合市示范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示范社認定條件,從縣(區(qū))級示范家庭農場、示范合作社中擇優(yōu)推薦。根據市 委農辦等15個部門《關于深入推進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fā)展的實施意見》(銅農工辦〔2021〕7號)要求,按照《銅陵市示范家庭農場申報條件》和《銅陵市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條件》執(zhí)行(附件1、3)。同時,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完成2021年度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年報信息,且未被工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 錄(提供市場監(jiān)管部門證 明);
2.具有常年對應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輔導員(提供輔導員所在單位證 明);
3.農民合作社須錄入農業(yè) 部“新農直報系統(tǒng)”,家庭農場須錄入農業(yè) 部家庭農場名 錄系統(tǒng)(提供截圖);
4.農民合作社土地規(guī)模過大不符合適度規(guī)模經營的,不予推薦;種植類家庭農場土地規(guī)模超過1000畝的,不予推薦;
5.申報示范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不得有耕地棄耕或土地撂荒現(xiàn)象(提供鄉(xiāng)鎮(zhèn)或村證 明);
6.農產品生產類的合作社、家庭農場須建立并有效實施安全間隔期和休藥期制度;
7.未能及時向登記機 關和所在縣(區(qū))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報送報表或未依法為每個成員建立成員賬戶的合作社,不予推薦。
8.家庭農場主、合作社理事長近三年有過違反廉潔紀律、行賄受賄或受到行政處罰的,不予推薦。
9.按照《安徽省農業(yè)委 員會關于建立家庭農場基礎臺賬的通知》(皖農合函〔2015〕646號)要求,家庭農場要提供2020年度(匯總表)及2021年1-6月份(分月表)基礎臺賬;
符合下列要求的,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推薦:
1.從事糧食生產、開展托管半托管糧食規(guī)模生產型農業(yè)社會化服務類的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
2.帶動已摘帽的貧困農戶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效果好的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
3.列入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的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
4.設立黨支部的農民合作社;
5.開展土地股份合作和參與“三變”改革的農民合作社;
6.列入省現(xiàn)代青年農場主培育對象的家庭農場;
7.農村產業(yè)帶頭人培育對象、農民工、大中專學生、退役軍 人返鄉(xiāng)創(chuàng)辦領辦的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
8.婦女創(chuàng)辦領辦的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
9.規(guī)模流轉撂荒地發(fā)展農業(yè)生產的。
關鍵詞:
銅陵市示范家庭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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